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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第八中学办公家具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2021-10-24 20:30:05 1

项目概况

福州第八中学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智盛招标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楼B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0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SWT-2021-022

项目名称:福州第八中学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9.8625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8625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允许进口

合同包预算

询价保证金

1

1-1

办公家具

1批

98625

98625

9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15) 天内交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4、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a1响应函;a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a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响应人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响应人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响应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响应人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a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和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响应担保函;a5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a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a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由采购人根据采购需求在第一章“资格要求特定条件”中详细列明;a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重大违法记录”指报价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报价供应商应按照询价文件第六章规定提供;a9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有):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报价供应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响应无效。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响应无效。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询价文件第六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a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报价供应商应按照询价文件第六章规定提供;a10信用信息查询结果;a11响应保证金。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25日 至 2021年10月2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智盛招标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楼B区)

方式: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须办理报名手续:本地供应商购买询价通知书的须到本公司办理报名手续;外地供应商购买询价通知书者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公告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贵公司所参加的询价项目名称、询价通知书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和公司地址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送至(或传真)本公司。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响应文件。递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的名称要与购买询价通知书的名称相一致,除能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响应文件。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智盛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福建省福州市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楼)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0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智盛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福建省福州市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财库[2019]18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针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无需提供证明材料。(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询价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询价小组的查询结果”)。若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询价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询价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③若文件有矛盾,以此为准。其他政策详见询价通知书要求。

2、帐户信息(缴纳报名费、缴纳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福建省智盛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古田支行

账 号:8111301012500377474

3、电子邮箱:fjzszb00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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